恩奇都死去之后的七日
如题,写的是恩奇都死亡之后闪闪抱着他哭的那七天他想的东西()
金闪闪第一人称,有包含自己对角色的理解。文笔差。
嗯是吉尔伽美什史诗相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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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他现在就安静的躺在我的身边,我是说我的爱侣,我的朋友,那个与我分担了一切劳苦的恩奇都。
第二天
我仍妄图能用我依旧滚烫的躯干去感动他这个没有良心的土块。
于是我紧紧的拥住他,用手指轻轻敲打着他的身体,就像两只交叠着的愚蠢的鸟。
他的那些地方仍是柔软的,他宽大粗糙的衣物底下满是泥泞。
我只知道他该好好的睁开他的眼睛了。
第三天
“恩奇都你真应该睁开眼睛好好看看你现在这狼狈样。”于是我说。
我就应该大声嘲笑他的,而不是现在这样。我活像个掉了崽子的母狮一样大声号哭。难道这样愚蠢的我还不够公正的换他一个复活的奇迹吗?
他当然马上会醒过来,我的乌鲁克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让人生气的事。
第四天
王是生来就应该拥有这些东西的。无论是珍贵的黄金还是民众们的敬仰,或者像亲情友情这种连日复一日在王城门口嬉闹的孩子都拥有的奢侈品。
所以我应当是拥有他的,连着他的死亡一起拥有他。就算他连灰烬也一起死透了,他剩下的那点可怜的残破的灵魂也理应继续乖乖的待在我身边。
但现在的他却木讷得像块石头,无论我怎么变着法子折腾他。他只日复一日的拿着他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应付我。
第五天
现在就连他的面容也变得模糊了。
他的身体早就和这片土地融在一起,我是说美索不达米亚。
这片共同养育了我们,诞生了我们的这片仁慈的土地呀。
我知道他本就从这里来,只不过好不容易被塞入了一颗心脏而已。现在这颗心脏被收了回去,他又要继续当他那沉默的土了吗?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恩奇都你到底想要干什么啊?我应该生气的。我叫你一声【朋友】就早就跟你共享了我完完全全拥有的一切财富,名誉和权利了。那么如果你现在没有心脏,那我就把我的心脏一并分你一半不就好了?
第六天
我该生气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抱着一大堆土又害怕又悲伤。
我知道低劣的蛆虫在泥土和他的身体里欢快的爬来爬去,他的身体现在本身也跟泥土没有什么两样,任谁也看不出来这片泥曾经拥有过心。
我快要分不清他和真正的土了。
第七天
我才终于明白他是真真正正的死了。
悲伤是从这一刻才汹涌而至的。可是我的眼睛己经不能流出哪怕是半滴眼泪了。
我想我己经数不清我与他共同生活多少年,又一同经历了多少困苦。又或许是我原来的那颗心脏早就被黄昏烧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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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的亿点叨叨: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我终于写完了!!
这篇是很久以前就想着要写了的!但是被鸽了好几次(。。)
灵感来源于史诗,以下是原文。
第十块泥板[二]
“和我一起分担一切劳苦的人,
我衷心热爱的那个恩奇都,
他和我一起分担了一切劳苦,
而今,竟走上了人生的宿命之路。
日日夜夜,我朝着他流泪,
我不甘心把他就此送进坟墓,
也许我的朋友会由于我的悲伤而一旦复苏!
七天七夜,
直到蛆虫从他的脸上爬出,
自从他一去,生命就未见恢复,
我一直像个猎人徘徊在旷野荒途。”
《吉尔伽美什史诗》
呜呜呜呜呜呜呜对吧我当年看到的时候真的超感动。
现在喜欢闪恩也不知不觉两年啦,最近才想着要写文而且还是一如既往的短(。。。)我真是个屑。。
不过把自己想说的很多东西都写进去啦!
至于恩奇都身体的问题我想的是闪闪应该不会抱着一堆泥哭七天(?)所以文中是慢慢变成泥的,算是史诗和型月的一个中和(?)不能接受的话这里先道歉啦。
非常感谢您看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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